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托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招标人,现就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法人机构或省级分公司(同一法人的投标单位只接受一家单位报名);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独立投标能力,有完善的快捷服务体系,有专业稳定的服务队伍。
2.3 省级分公司参与投标的,总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
2.4 须满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对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要求,上一年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2.5 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6 投标人信誉要求:近三年(2015年11月至2018年11月)无合同违约;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以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结果为准)。
2.7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投标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没有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以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的结果为准)。
2.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预审资料提交方式:
请符合以上要求,且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在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将资格预审资料提交至招标人进行资格,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提交:
3.1 以复印件形式(须加盖公章)送达至以下招标人地址:
3.2 以预审资料的PDF扫描件形式提交的,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招标人邮箱,邮箱地址:kmsg_hr@sina.com。邮件名称须注明 “补充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
4、资格预审需提交资料如下:(以下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4.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3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4.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5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文本。
4.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文本。
4.7 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审查投标人注册资本金。
4.8 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以审查投标人上一年度末偿付能力。
注: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5、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项目对于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人有数量限制;
5.2 本项目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投标人的数量为3家。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由采购单位及相关监督部门,对参与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当合格投标人多于3家时,采购单位将从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的方式抽取3家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和招标文件,未收到投标邀请书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下一环节,采购单位不另行通知,资格预审文件不予退回,且不作任何解释。
5.3 合格投标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方可进行本次招标活动的下一个环节;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时,采购单位应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投标人仍不足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6、本公告期限自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8日止。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30100216580155R
联系人:贺忠鸣
联系电话:63167279
邮箱地址:kmsg_hr@sina.com
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0日